宁晋县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9-28 09:01:04来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晋县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宁晋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审批投资审[2022]7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晋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晋县国有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宁晋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宁晋县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2.1.2 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朝阳街以北,和平大街以南,宁纺路以东,青银高速以西2.1.3建设规模:项目为宁晋县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7.3499公顷,其中项目用地451443.54平方米(合677.16亩),预留农林实训用地22055.91平方米(合33.08亩),总建筑面积275820.16平方米,整体容积率0.57,整体绿化率0.35。项目拟建设光伏产业学院、电线电缆产业学院、工笔画艺术学校及共享实训基地、扩建职教中心,并配套建设校园内道路、绿化室外工程以及组团路等。2.1.4建设期限:669日历天2.1.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宁晋县产教融合示范基地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含留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的60%,如投标人非小微企业(大丶中型企业)则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协议中需分别写明分包给中小企业及小微企业合同份额所占比例及金额,要求分包合同份额不得低于预算金额预留比例及预留金额,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若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若非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分包意向协议,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b、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在中标公告的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否则不予认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3.1.1.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1.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高级专业职称,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项目(附承诺书);3.1.1.3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行为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2其他要求: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b.本项目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c.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1)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为电子招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 、编制招标文件需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需进行单位 CA 数字证书办理。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 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咨询 0319-2686133。 3)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谈判文件、上传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特别说明: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8 00:002023-10-11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晋专区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2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晋专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晋县国有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宁晋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晋县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孙腾蛟、高纪强联系人:李开宇、何晓刚
电话:0319-5689699 0319-5807077电话:0311-8308680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hbctzb1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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